來源:冠航機械 日期:2016-09-09 08:48 人氣:130
2、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,考核合格、并發給安全操作證后,方可從事指揮。
3、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GB 5082-85標準,與起重機械操作人員聯絡時做到準確無誤。
4、指揮人員應熟知《起重機械安全規程》|(GB 6067-85)和《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安全規程》(LD 48-93)。
5、指揮人員對所指定的起重機械,必須熟悉技術性能后方可指揮。
6、指揮人員不能干涉起重機操作人員的正確選擇。
7、負責載荷的重量計算和索具的正確選擇。
8、指揮人員負責對可能出現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。
9、指揮人員應佩戴鮮明的標志和特殊顏色的安全帽。
10、指揮人員在發出吊鉤或者負載下降信號指揮時,應有保護在降落地點的人身、設備安全措施。
11、在開始指揮起吊負載時,用微動信號指揮,待負載離開地面100~200mm時,停止起升,進行試吊,確認安全可靠后,方可用正常起升信號指揮上升。
12、指揮起重機在雨雪天氣作業時,應該先經過試吊,檢驗制動器靈敏可靠后,方可進行正常的起吊作業。
13、在高處指揮時,指揮人員應嚴格遵守高處作業安全要求。
14、指揮人員選擇指揮位置時:
1)應保證與起重機操作人員之間的視線清楚;
2)在所指定的區域內,應能清楚地看到負載;
3)指揮人員應該與被吊物體保持安全距離;
4)當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見電動葫蘆操作人員和負載時,站到能看見操作人員的一側,并增設中間指揮人員傳遞信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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